不断优化职称评价体系 切实提升教师队伍活力
2020年学校职称评审工作圆满结束,今年是职称评审新办法实施的第一年,特点突出,效果明显。
坚持服务学校发展、激励创新活力。为适应学校“双一流”建设发展需要,根据国家和陕西省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工作及教师队伍实际,学校2017年启动职称文件修订工作,期间多次召开征求座谈会、专题会,调研学习了多所高校的有关做法,进行广泛调研和论证。逐一征求校学术评价委员会委员以及部分专家和学校法律顾问的意见,最终经校职改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审议,校党委常委会会议研究通过,于2019年6月发布。今年年初又单独制定了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职称评审暂行标准,并对直聘高级职称进行了修订完善。新办法坚持从学校教师队伍实际出发,契合学校发展目标,凸显了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指挥棒”作用,对于团结凝聚人才,激励人才职业发展,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坚持党管人才原则、突出师德为先。坚持办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大学的发展定位,切实加强党委对职称评审工作的统一领导。充分发挥基层党委(党总支)在职称评审中的作用,党委(党总支)全面参与职称申报组织、资格审查、思想政治表现及师德师风鉴定、评审组织等各环节。在职称评审会上,各单位党委(党总支)负责人列席学科评审组评审会,由党委(党总支)负责人代表本单位党委对申报人思想政治表现及师德师风进行介绍,并对评审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同时在职称评审表中设立思想政治表现及师德师风栏目,由各单位党委(党总支)对申报人作出书面鉴定。在职称评审中把思想政治表现和师德师风作为教师评价的第一标准,引导教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
坚持“以本为本”原则、强化立德树人。严格教育教学工作量考核,坚持所有教师都必须承担教育教学工作,将人才培养的中心任务落到实处。将教育教学作为教师职称申报资格基本要求,将班主任经历和为本科生上课作为教师参加高级职称评聘的必要条件,同时将教师指导学生创新创业、社会实践、各类竞赛等工作作为职称评审的业务条件。加强教学质量评价工作。前置教师教学质量综合评价,并将其作为教学为主型教师晋升职称的必须条件,多维度考评教学运行、课堂教学效果、教学改革与研究、课程建设、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教学获奖等教学工作实绩,引导教师改进教学方法,启发学生思考。提高教学业绩在职称中的比重。教育教学业绩突出的“金牌教师”及第一主编(独编)国家级规划教材、主持的课程建设项目获批国家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等标志性教学业绩可以直评高一级职称,激励教师潜心教书育人。
坚持分类评价机制、实现多元考核评价。依据人员分类管理和各类人员的不同岗位职责,职称评审教师系列分为教学为主、教学科研、科研为主和科研推广,又根据哲学社会科学、自然科学等不同学科领域,基础研究、应用研究等不同研究类型设置农学、工学、理学、人文社会科学以及风景园林艺术、体育等类别,分系列、类别制定职称评价标准。比如对于教学为主型、科研推广型教师进行职称评审时,不再简单以发表论文作为考核内容及限制性条件,而是对于教学为主型教师重点考察其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的成绩,对于科研推广型教师重点考察其典型试验示范基地建设、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和品种推广面积及社会经济效益等。新办法注重考核教师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绩效、创新成果,破除“SCI”至上,技术创新、专利及成果转化、技术推广、标准制定、公共服务以及科研成果取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都可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内容,充分认可教师在政府政策咨询、智库建设、在新闻媒体及网络上发表引领性文章方面的贡献。
坚持质量贡献导向、鼓励脱颖而出。建立职称评审“绿色通道”,以学术水平和创新能力为导向,对工作业绩和学术成果突出,特别是在教育教学与人才培养方面成绩突出、在科研和社会服务中取得重大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突破、解决重大工程技术难题以及在经济社会各项事业中做出重大贡献的教师,可突破任职年限、学历等资历限制,通过标志性成果等通道申报职称,鼓励教师原始创新和聚焦国家重大需求,引导教师主动服务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社会经济社会发展。
新的职称评审办法是学校贯彻落实国家“破五唯”要求的重要体现,也是学校分类别、分岗位、分学科,建立多维度考核评价和激励机制的主要举措之一,下一步学校将坚持全面考核与突出重点相结合,注重能力、实绩和贡献,健全教职工各类考核评价机制,不断激发教师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