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博士后网» 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参加第三届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5-04-29   点击数:次   信息来源:    作者: 

各相关单位、博士后及博士: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落实中央人才工作会议部署,持续发挥博士后制度在培养高层次创新型青年人才、促进产学研融合、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中的重要作用,推动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发展,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关于举办第三届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人社部函〔2025〕18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组织参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博创引领四十载  智汇赋能向未来

二、大赛安排

1.比赛时间。4月-7月开展比赛报名和预选推荐,8月开展全国复赛(专家通讯评审)工作,10月中下旬开展全国总决赛。

2.全国总决赛地点。福建省泉州市晋江国际会展中心。

3.比赛项目。设创新赛、创业赛、海外境外(一带一路)赛和揭榜领题赛四个组别,预设新一代信息技术与人工智能、高端装备制造与机器人、新能源与节能环保、新材料与石油化工、生物医药与大健康、现代农业与食品、其他行业等7个赛道。各组别可根据项目报名情况调整赛道。

全国总决赛期间,将同期组织全国博士后人才交流、博士后创新创业成果展、成果转化对接等活动。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三、报名方式       

请符合参赛条件(附件1)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博士或所在团队于5月30日前登录中国博士后网大赛专区(www.chinapostdoctor.org.cn)或第三届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官网(bs.rsj.quanzhou.gov.cn)注册报名。同时,填写《第三届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报名表》(附件3),提交至所在学院审核。

创新赛、创业赛由省人社厅进行预选并组队参赛。海外(境外)赛和揭榜领题赛组别由符合条件的个人或团队自主报名参赛。各组别赛事的具体安排详见附件2。

四、奖励政策

大赛设置金奖、银奖、铜奖、优胜奖若干,按照金奖10万元、银奖5万元、铜奖2万元的标准发放奖金,优胜奖获得者颁发获奖证书。

1.创新赛、创业赛、揭榜领题赛组别的每个赛道设置金奖2名、银奖4名、铜奖6名、优胜奖若干名(根据各赛道实际参赛情况确定,每个赛道最多不超过12名)。

对西部地区参赛选手适当倾斜支持。若同一赛道没有西部地区参赛选手进入前12名,但有西部地区参赛选手比赛成绩排在该赛道第13至18名的,则增加1名铜奖给该赛道成绩最高的西部地区参赛选手。

2.海外境外(一带一路)赛每个赛道设置金奖3名、银奖7名、铜奖10名、优胜奖若干名(根据各赛道实际参赛情况确定,每个赛道最多不超过12名)

五、有关要求

1.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动员符合条件的人员积极参赛。历届省赛获奖人员原则上应参加本次大赛。

2.请参赛者于6月3日前将《第三届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报名表》报送相关部门,博士后研究人员报送人事处师资科(国际交流中心512);博士报送研究生院213办公室。

3.总决赛期间,参赛者的用餐和市内交通由大赛执委会统一负责。比赛不收取报名费等任何费用。

人事处联系人:卫丹        联系电话:87082970

研究生院联系人:解素艳    联系电话:87082125

 

 

附件1:第三届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参赛条件

附件2:第三届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赛事安排

附件3:第三届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报名表

 

                                人事处 研究生院

                                 2025年4月29日